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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6-04-14 17:36 来源:陇南市残联 点击:

发文字号:陇市残联发[2016]29号

主送单位:各县区残联

    现将省残联《关于做好2016年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残联宣字[2016]3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于5月20日前报送市残联组宣科(电子版发送[email protected])。

                                

2016年4月12日

 

关于做好2016年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残宣字[2016]3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进一步推动各市(县、区)加强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点”)建设,逐步提高我省残疾入健身服务水平,不断活跃基层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促进残疾入健身体育、康复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印发的《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甘肃省残疾入自强健身示范点管理办法》,现将2016年“示范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示范点均可申报,2016年以前建成的示范点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1、2016年度自强健身示范点汇总表。

2、2016年度自强健身示范点申报备案表。

3、每个申报点的场地和活动情况照片(包括反映场地、器材等基本情况及开展健身活动的照片,像素不低于1MB;照片电子版由市州统一编号并附说明。

三、示范点命名

省残联将在2016年9月对各地群众体育示范点进行检查、评估,达到标准的,经省残联审定后命名,授予“甘肃省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称号。

四、要求事项

1、各市(州)残联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申报的“示范点”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申报的“示范点”符合《办法》,要求的标准和条件,积极开展健身指导和体育活动,切实发挥示范点的示范、辐射及带动作用。

2.请各残联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于2016年5月30日前将2016年自强健身示范点申报(纸质、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甘肃省残疾人体育管理中心。

联系人:薛建华

电话及传真:0931—88517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l68号省残疾人体育管理中心

邮编:730030

附件:

1.2016年度自强健身示范点申报汇总表

2.2016年度自强健身示范点申报备案表

 

省残联

2016年4月5日

[责任编辑:组织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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