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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三届特奥运动会田径竞赛规程

时间:2014-05-20 15:48 来源:陇南市残联 点击:

一、竞赛日期:2014年7月21日—24日。

二、竞赛地点:白银市艺术中学。

三、参赛单位:各市(州)、甘肃矿区。

四、竞赛分组

(一)男、女12—15岁:2002年7月21日-1999年7月20日。

(二)男、女16—21岁:1999年7月21日-1993年7月20日。

(三)男、女22—29岁:1993年7月21日-1985年7月20日。

(四)男、女30岁及30岁以上:1985年7月21日以前。

五、竞赛项目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远、垒球、铅球共8项。

六、参赛资格

(一)凡年龄在12岁以上、智商在70以下的特奥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市级智商测试机构出具的智商证明。

(三)参赛运动员、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签署《特奥运动员参赛声明书》。

(四)运动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并由医生签署可以参加其所报项目的医疗证明,方可参加比赛。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按《甘肃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三届特奥运动会规程总则》的要求执行。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三个小项(接力项目除外),每小项每队限报3人。

(三)报到日期及地点:7月21日在白银市艺术中学报到。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以及中国特奥委员会最新审定的《特殊奥林匹克项目规则》田径部分的相关规定。

(二)竞赛规定

1、报名7人(队)以上进行分组预赛,取预赛成绩前六名进行决赛。

2、报名不足2人(队)不立项。

3、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更改,如因伤、病等原因无法参赛,可换人但不得更改原报组别及项目。

4、接力项目由该队队员中最大的运动员年龄来决定该队参加比赛的年龄组别。

5、田赛远度项目预、决赛每人试跳、投3轮次。

6、各项目于赛前30 分钟检录。

(三)比赛器材规定

1、比赛所用投掷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

2、重量规定

铅球:男子、女子组均为3kg。

垒球:男、女各组均使用圆周为30cm、质量为300g的垒球。

九、奖励办法

(一)凡在比赛中取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4—6名颁发证书,不足6人(队)减一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奖办法另行通知)。

十、技术人员

(一)技术代表、裁判长由主办单位委派,在竞委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其他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组织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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