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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残疾人撑起一片天空

时间:2011-04-01 00:14 来源:未知 点击:

为残疾人撑起一片天空

成县残疾人维权工作情况介绍

残疾人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弱势群体,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尤其是保障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体现着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的法治理念,现将我县残疾人维权工作情况简介如下:  

一、成县残疾人维权工作开展情况。

成县地处甘肃东南部,总面积1780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15个社区(其中8个为城市社区)、245个村,总人口26万人,其中残疾人1.94万人,占总人口的7.4%。成县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于2008年,由县残联主管,县法援中心指导。自2008年以来,全县共受理残疾人信访案件120多起,其中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49件,县残疾人法援工作站办结归档36件,解答残疾人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为当事人解决了涉及康复、医疗费用、教育就业、生产生活及各类纠纷在内的实际问题,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两年多来我站按每年的工作计划,开展残疾人来信来访接待及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受到了司法部门和上级残联的肯定和广大群众的好评,我站2008、2009年两次获得县司法部门“优秀残疾人维权工作站”称号,获得群众赠予的锦旗1面,感谢信2份。用群众的话说,我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真正 “为残疾人撑起了一片天空”。

二、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的具体措施。

通过两年多时间的努力,我县的残疾人维权工作已形成“县委、政府统一领导,县残联、县司法局具体指导,以县法援中心为龙头,县残疾人维权工作站为支撑,各乡镇司法所为基础,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骨干”的工作格局和工作网络,主要措施是:

(一)加强领导是抓好残疾人维权工作的重要前提

近年来,成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维权工作。2008年初,县委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运行的通知》,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法律援助、尤其是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工作,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2009年县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属单位尤其是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在每年的法律援助工作安排及总结表彰会上,县上分管领导都要提到残疾人维权工作,给予表扬和鼓励。县残联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参与维权工作,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并要求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惠及残疾人的重大工程,创残疾人法律援助一流服务,让残疾人切切实实得到实惠。

(二)加大宣传力度是开展残疾人维权工作的重要条件

为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残疾人的良好环境,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几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办、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运行的通知》精神,争取社会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更多了解和支持,促进残疾人法律援助事业的开展,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利用县司法局开展的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及全国助残日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集会印发宣传材料。同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让残疾人了解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条件、援助范围、工作流程和投诉监督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以增进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理解和尊重,倡导热心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基础建设是促进残疾人维权工作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司法局、残联重视并加强法律援助基础建设。一是司法局为县法援中心配齐了现代化办公设施,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残联每年拿出4000元作为工作站办案经费,司法局以每个援助案件大小情况为办案人员发放办案经费补贴。三是县残联将在新修建的综合服务楼专门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室,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四)加强制度建设是规范残疾人维权工作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法律援助办案程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水平,残联根据县法律援助中心各项办案规章制度。一是为工作站制订和完善了《残疾人案件办案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残疾人法律援助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和《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等制度,划定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和范围。二是建立健全了来信来访接待、案件办理、卷宗完善和管理等工作制度。三是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程序。专门制作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受理范围》、《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和《残疾人法律援助程序》等,同时,针对申请、审查、报批、承办等环节,分别印制了统一的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和卷宗文本。

(五)加强人员力量是促进残疾人维权工作的重要基础

我县各乡镇司法所、县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20余名工作人员是残疾人维权工作的主体,成州律师事务所、同谷律师事务所、何小军律师事务所、县公证处的律师、公证员是依托。县残联成立了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了一名领导主抓维权工作,安排一名有工作经验、能力强的职工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和办理工作,同时为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了一名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的专职工作人员,聘请县法援中心律师指导工作站工作,县残联领导对于重要案件亲自参加办理,这些人员力量为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打下了重要基础。

三、继续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的打算

我县的残疾人维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残疾人朋友的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为了更好的维护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我们将在今后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助残”网络,提供援助服务。建立、健全县、乡、村残疾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积极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一是继续发挥以“县法援中心为龙头,县残疾人维权工作站为支撑,各司法所为基础,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骨干,信访工作为主要内容”工作格局的作用。二是完善乡镇司法所帮助本乡镇内残疾人通过非诉讼调解、诉讼代理等方式解决残疾人来信来访及涉法涉诉案件的功能。三是重视各村残协主席、专职委员协助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涉及残疾人各种纠纷的作用,将残疾人维权工作延伸到基层,将残疾人的各种需求解决到基层。
   二)采取“助残”措施,确保维权无障碍。实行“一优先、二降低、三特殊、四服务”的工作方法,切实有效地为残疾人提供各项法律服务。“一优先”就是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优先给予法律援助。“二降低”即降低范围、降低残疾人法援案件受理标准:一是对部分不在法律援助范围和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又确需得到法律援助的残疾人降低法律援助受理条件,将他们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二是对部分有生活能力的残疾人降低经济困难标准,只要他们一时有困难,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时,法律援助中心和各法律援助工作站都将无条件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三特殊”即申请特殊、审查特殊、承办特殊。一是“盲、聋、哑”智障和精神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求助于法律援助的,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即可受理;二是对申请法律援助的“盲、聋、哑”智障和精神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的受援资格和条件不用进行严格的审查,应援尽援、能援就援;三是申请人不用自已收集提供证据,由承办人员根据案件的情况自行调查取证。“四心服务”就是对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做到 “热心、爱心、真心、诚心”服务。

三)推行“助残”办法,畅通援助渠道。通过“二访三定”的工作措施畅通援助渠道,“二访”即入户走访和回访。一是针对部分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采取由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工作者直接到家服务,为他们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二是对曾经申请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定时进行回访,了解情况,督促协调解决有关遗留问题。“三定”即:定职责、定日期和定人员。明确服务方式和工作职责,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行为,以建设“残疾人群众满意”服务窗口为目标,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

几年来,我县残疾人维权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县残联和司法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结合实际,我们所做工作离上级部门要求和残疾人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一些难办、扯皮推诿的案件还悬而未决,残疾人自身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总结经验,借鉴其它先进经验成果,开拓创新,把残疾人维权工作做细作实,真正为“残疾人朋友撑起一片天空”

                                                                                                                                                                                                                                                               201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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