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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1-05-26 23:48 来源:未知 点击:

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市委办《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陇办发〔2010〕111号)要求,经残联党组研究,决定于10年12月至11年6月在市残联机关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领导干部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本着爱护干部、关心干部、教育干部的思想,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近年来我市发生的领导干部腐败典型案件的教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此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工作。为加强对警示教育活动的领导,成立市残联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进海
       副组长:卢改青

 成  员:官承平  韩全齐  蒲星全  赵继荣  汪鹏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官承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机关支部负责警示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各成员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三、教育对象

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
    四、活动时间及内容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时间集中为10年12月至11年6月。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思想发动阶段(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5日)

1、12月30日,全市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后,12月31日市残联召开全体职工参加的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传达全市警示教育动员大会精神,学习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玺玉同志作的动员讲话和《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意见》。

2、2011年1月15日前,制定开展活动的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

(二)学习提高阶段(1月16日至2月28日)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市委王玺玉书记《在全市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在《陇南日报》上发表的《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署名文章以及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意见》。认真学习市纪委《坚持“五管”齐下,推进反腐倡廉》的署名文章,并进行认真深入的讨论。

二是通报王先民案件及其他有关案例,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片和有关材料。

三是对近年来我市发生的任登宏、李树杰、赵玉峰、王先民等腐败案件进行深度剖析。

四是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上廉政党课或作反腐败斗争形势专题报告。请有关单位领导介绍廉政建设工作经验。

     (三)对照检查阶段(2011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在深入学习讨论的基础上,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特别是王先民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剖析这些反面典型从领导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深刻认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对组织、社会、家庭、个人的严重危害,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采取“自己找、群众提、相互帮”的方法,进行自我剖析,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从思想上、行为上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2、组织领导干部听取在押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

3、召开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自身廉政情况进行自我剖析,查找问题,分析原因。

4、撰写心得体会,并进行交流讨论。

5、副科级以上干部作廉政承诺。

       (四)整章建制阶段(5月1日至6月15日)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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