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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残疾人就业该从何处破题

时间:2016-03-07 09:41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点击:

作者:张 剑

年后西安市残疾人就业再就业的首场公益招聘洽谈会,昨日上午在西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中心启动。据统计,现场有近百家用人单位提供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约638个岗位,实际到场应聘残疾人约500人,但这些岗位的月薪多低于两千元,在现场,甚至出现十多名残疾人竞争一个岗位的局面。(3月4日《华商报》)

残疾人就业一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近年来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这一群体的就业给予推动和辅助。但在现实里,这些制度上的安排和法律层面的硬性规定却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执行,残疾人就业依然面临着严峻的问题,类似于西安残疾人就业市场里表现出来的残疾人就业岗位少、薪资待遇低、多人争夺一个岗位的情形,在现实中仍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按理说,作为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残疾人的就业不但不应该被忽视,反倒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和关心才对。因为对这一群体来讲,就业不仅意味着他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格尊严的被尊重,也意味着政府和残疾人家庭可以在这一群体上经济负担的相应减轻。而于整个社会来说,促进残疾人就业,这不但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践行“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观念的必然体现。

现实的骨感和相关法律规定描绘的美好所呈现出来的反差,已在很大程度上给当下的残疾人就业敲了警钟。但要真正将这一群体所面临的就业难题全部化解,却并非易事。一方面,看得见的就业歧视虽然已经被《残疾人保障法》消除在了法律里,但那些暗含在就业过程中的隐形歧视却随时包围在残疾人身边,私人企业如此,企事业单位更不例外。另一方面,《残疾人就业条例》虽然规定了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有责任和义务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且必须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到本单位就业,否则便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现实却是,这些单位宁愿缴纳就业保障金,也不愿意吸收残疾人到本单位就业,使得保障金变相的成了各单位不招残疾人的最佳替代品。

从这个角度看,要想真正将残疾人就业落到实处,就必须要解决上述症候表现出来的突出问题。其一,对残疾人的隐形歧视必须得到消除。而这既离不开政府的正确引导,也离不开用人单位的自觉带头,更离不开社会中每一个个体的监督和践行。其二,作为政府机关,更应该带头吸收残疾人到本单位就业,如果政府都不带头承担起这一社会责任,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要求其它企事业单位必须做到。其三,不管是负责《残疾人保护法》还是《残疾人就业条例》执行的权力机关,都不能只在纸面上和大家玩文字游戏,反倒是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这些规定进行增补或删减,要在保证相应法律规定科学、合理的前提下,对那些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严厉的处罚,只有当处罚落到实处,法律规定的尊严或许才会显露出来,它也才能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只有这样,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层层壁垒才可能得到消除,残疾人就业才不可能是一句空话,这一群体也才可能在这样的语境中真正融入社会,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尊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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