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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政府残工委制定出台陇南市残疾人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5-08-18 16:13 来源:陇南市残联 点击:

   为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对于残疾人创业就业的重要作用,加强我市残疾人电子商务发展,积极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致富,切实将残疾人电子商务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年初残联工作会上提出的扶持400户残疾人开办电商任务,结合我市电子商务和残疾人工作实际,市政府残工委制定出台了《陇南市残疾人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精神,深度落实市委“433”发展战略要求,以电子商务为重要载体,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突破口。在残疾人开办网店软件和硬件需求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残疾人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全面推动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的发展,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力争通过2-3年的扶持培育,全市有能力和愿望的残疾人都能开办网店实现就业,扶持建立一个集产品供应、质量检测、货物仓储、物流配送、电商培训等为一体的残疾人电商服务中心,每个县区都能建成一个残疾人电子商务示范区,争取在我市召开全省残疾人电子商务发展现场会,使我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残疾人电子商务发展的示范区。

   同时明确,到2015年底,全市培育3-5家残疾人电子商务企业,开办400家残疾人网店,培养残疾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队伍500人,辐射带动就业600人,2018年底前,有能力和愿望的残疾人都能够开办网店实现就业,使网店销售收入成为残疾人收入的主要来源。全市残疾人电商工作基本形成应用广泛、保障健全、配套完善、产业相对集聚的格局。对有创业愿望,且办理相关注册手续正常运营的残疾人电商户,市残联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助。从2015年起,市残联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残疾人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用于残疾人电子商务的扶持、奖励、培训以及相关的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电商创业扶持资金,根据《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甘肃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实施意见》(陇政发[2014]56号),从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全省扶持残疾人创业资金重点用于残疾人电商创业,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加大本级资金配套数额,提高扶持标准,增加扶持户数。市县区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方案》还对残疾人电商户正常运营且年销售额度较好的网店给予奖励,额度在1—5万元(含5万元)的奖励2000元;销售额度在5—10万元(含10万元)的奖励3000元;销售额度在10—20万元(含20万元)的奖励4000元;销售额度在20—50万元(含50万元)的奖励5000元;50万元以上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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